欢迎访问齐鲁文化教育网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文化新闻 教育新闻
领导访谈 执教心得
校园活动 名师在线
法制教育 高校新闻
中学新闻 政策解读
法治文化 交通文化
安全生产 美食文化 生态文化
健康教育 招商文化 金融文化
诗歌散文 旅游天下 科技文化
文化名人 文化产业
课堂内外 书画艺术
报料投稿 查询系统
今天: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安全教育 >

金乡县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开庭审理

时间: 2022-05-13 08:28 作者:齐鲁文化教育网编辑部 来源:齐鲁文化教育网 点击:
   齐鲁文化教育网(通讯员 李舒  杜修镇)5月11日,金乡县知识产权纠纷口头审理庭开庭,对金乡县某机械销售公司专利侵权纠纷进行审理。济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副科长李兴国主审,金乡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张永涛主持庭审工作。
   经查,请求人孙某发现被请求人金乡县某机械销售公司未经许可,正在销售的一种大蒜挖掘机产品,涉嫌侵犯请求人上述专利权。经现场对比,被控侵权产品,与“履带自走式大蒜挖掘机”实用新型专利独立权利要求1所述技术方案完全相同,该产品落入请求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请求人孙某请求审理庭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即停止销售侵犯请求人专利权产品的行为。

   庭审现场,主审人宣读了庭审注意事项和申请人请求内容,并组织了庭审双方的质疑答辩,给予当事双方对案件充分的表达说明时间。经过激烈的质疑答辩和庭审现场专利权利的逐条对比印证,初步裁定专利侵权行为成立,当事双方均无异议。

   知识产权纠纷的审理认定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净化了专利产品销售环境,为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齐鲁文化教育网编辑部)

国际新闻

更多>>

民生新闻

更多>>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主管单位:山东省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会 《教育博览》编辑部主办 山东省青年作家协会协办 山东省中华职业教育社指导
联系电话:0531--82816922 投稿邮箱:z1z2f3@sina.com
主编微信
凡本网注明“来源:齐鲁文化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齐鲁文化教育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齐鲁文化教育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