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庆晓,男,45岁,中共党员,1994年参加工作,现任费县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长,“许庆晓法官工作室”员额法官。
参加工作24年,许庆晓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科级审判员。作为一名始终奋斗在基层一线的法官,他是群众利益的守护人,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担任速裁庭长短短9个月时间里,审结案件1346件,为受害人挽回损失4100余万元;他是群众身边的贴心人,真情化坚冰,爱心暖万家,在乡镇人民法庭工作的10年里,调处矛盾纠纷3100余起,双方当事人满意率达100%;他是群众殷切期待的圆梦人,不畏艰辛,攻坚克难,在担任执行庭长的5年里,执结案件2000余件,执结标的额3000余万元;他是沂蒙精神的传承人,开拓奋进,无私奉献,探索总结出“三四五工作法”,共审、执结各类案件6000余件,无一错案、上访和投诉。
24年来,许庆晓尽心竭力做顺民意的实事,诚心实意做惠民生的好事,千方百计做解民忧的难事,把公平正义送到每名群众身边,被群众亲切地誉为“百姓法官”。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个人二等功”,被评为“山东好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十佳办案标兵”,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
判决书到当事人手上还是热的
他是群众利益的守护人
2017年10月,费县人民法院在县交警大队设立了“许庆晓法官工作室”,专职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这是费县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以法官名字命名的工作室。
许庆晓勇挑重担,敢于担当,通过科学化管理、零距离服务、质与效并重、网络化支撑,推动了交通事故案件审理专业化、规范化、要素化、信息化,倾心打造了“司法为民、亲民、便民”服务品牌,9个月来共审结案件1346件,为受害人挽回损失4100余万元。
2017年7月8日6时许,省道234线费县费城镇于家村路段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一辆小型轿车追尾另一辆小型汽车,且该轿车驶入对向车道,与一大型货车相撞,致该大型货车失控,又与一辆客运车相撞。事故致包括客运车上的乘客在内的28人受,4辆车部分受损。受害人自9月起陆续向法院起诉。该次事故涉及4家保险公司、一家客运公司、5名自然人等,并且客运车上有26名乘客受伤,他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查明案件事实,正确认定损失,准确适用法律,分别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无责限额、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并判决肇事驾驶员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审理最后一名乘客起诉的案子时,他为了让受伤的乘客尽快拿到赔偿款,在庭审结束后20分钟,即让当事人拿到了“热乎乎”的判决书。
来自德州的刘律师动容地说:这起事故案情复杂,庭审结束就拿到了判决书,便利了我们当事人,减少了诉讼成本,节省了司法资源,同时也利于司法公开,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双方当事人眼含热泪谢法官
他是群众身边的贴心人
许庆晓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法官手中一件普通的案子,在老百姓那里就是一片天。在乡镇人民法庭工作的10年间,他始终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坎上,把百姓的期盼印在脑海里,面对错综复杂的矛盾和纠纷,他以特有的细腻和柔情,以春风化雨般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3100余起,双方当事人满意率达100%。
薛庄镇的戚某起诉女方王某离婚,在开庭时,双方均同意离婚,但男方要求女方分担18万元的债务。女方辩称借据均由男方出具、自己不知情,拒绝分担债务,并要求分割财产。调解陷入僵局。这时,他没有急于处理,而是与当事人动真情、啦感情,引导他们回忆过去、怀念旧情,当聊到孩子时,女方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失声痛苦,男方也感同身受,掉下了眼泪。最终,女方放弃分割财产,男方也同意承担所有债务。事后,当事人动情地对他说:你这个法官用情办案,真行,我们服。
薛庄镇的朱某承包胡阳镇某村100亩土地经营砖厂,因经营困难又转包给张某,张某经营不善停产,致使土地长期闲置,引发100多户村民群体上访。村委起诉朱某,要求解除承包合同。张某也起诉朱某,要求解除转包合同。对此类合同债务案件,他注重“法”,也就是规范化。当事人对利益的争夺,是此类案件产生的根本原因。这就需要明之以法,衡量是非得失。在审理时,他向朱某指出:朱某拖欠承包费,已经违约,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合同应予解除。张某现在没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亏损将更加严重;村委如果收回土地,招商引资,能最大化地获取土地收益。最终村委和朱某协议解除了承包合同,张某与朱某也解除了转包合同。一次即将要发生的群体上访事件全部化解。
“许法官真正做到了公正执法,为民服务。”村委的同志向他竖起了大拇指。
盼了十三年的事情解决了
他是群众殷切期待的圆梦人
“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对老百姓负责就要不断提高案件执结率,不能因为我们工作不努力,不尽责让群众失去信心。”正是这种对群众的如海深情,2012年12月,他走上了执行二庭庭长的岗位后,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5年来,共执结案件2000余件,执结标的额3000余万元。
梁邱镇的彭某未婚生子送给房某某抚养,后彭某返悔,房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彭某支付垫付的扶养费8000元,案子长达13年一直未能执行。期间,房某某患了吸肺病,生活困难。他接到该案后,多次到彭某家中做工作,但彭某坚决不履行义务。2013年3月,他依法冻结了彭某的银行存款16000元,彭某恼羞成怒,带领家人来质问他,“案子这么多年没执行了,你充什么能给执行?”并扬言要用手机拍下来,发到网上去。后又多次打电话对他进行威胁。面对这种情况,他不惧威胁,严肃对彭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顺利执结了该案。彭某对其错误言行向他进行了道歉。房某某向他表示“案子13年了,我们自己都觉得没希望了,没想到还能拿着钱”。并当场拿出2000元钱硬塞到他的手里,被他婉言谢绝了。后来,房某某又多次打听他的住址,想到他家里表示感谢,又被他谢绝了。
“秉公执法无私畏 尽心尽力一心为民”,华沂公司职工房某某在送给他的锦旗上这样评价他。
六千件案件无一投诉
他是沂蒙精神的传承人
许庆晓生于农村,长于农村,他了解百姓的疾苦,他牵挂百姓的困难,在他眼里,群众的事无小事,群众的困难就是他自己的事情。
在审判工作中,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他摸索总结了“三四五工作法”,区分“三类案件”,即婚姻家庭案件突出“情”、伤害赔偿案件贯穿“理”、合同债务案件注重“法”,最快速度地维护了群众利益;立足“四个节点”,即立案环节重高效、送达环节重知情、庭审环节重倾听、文书环节重明理,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群众诉求;探究“五种方法”,即繁简分流法、合并示范法、借力打力法、巡回审理法、能力引导法,最宽广度地赢得群众信赖。
24年间,他曾经在费县偏远的薛庄镇、新庄镇人民法庭工作,薛庄是大青山胜利突围战所在地,新庄东流村抗日自卫战更是打响了沂蒙人民自发抗日的第一枪,脚踏着红色的热土,血脉融入了红色的基因,他把我党我军与群众水乳交融、生死与共铸就的沂蒙精神烙印在新时代法官的内心。
为了克服执行难,他创新“三四五”执行工作法,婚姻家庭案件突出“稳”,伤害赔偿案件力求“狠”,合同债务案件注重“准”,相邻关系纠纷善用“巧”,打击拒执行为。团结带领全庭干警、群策群力,稳准狠执行指定执行案件,和解执结了天价违约金等复杂案件;短平快执行简易小额案件,执结了一大批涉民生案;审慎稳妥执行涉村委案件,执结了一批难案;强制与教育并举执行涉党政案件,执结了市供销社、县农业局等一批特殊被执行主体案;“五心”化解执行信访,化解了刘忠美等信访积案。
2013年10月11日,他还作为全省法院十佳办案标兵的优秀代表在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办案方法经验报告会上作了《创新三四五工作法,满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的报告,并在全省法院办案能手研修班上作经验介绍。
他的父亲患有胃癌,曾长期住院治疗;他的女儿患有先天性脊柱侧弯,每年都必须到北京手术治疗一次。家庭负担非常重。但是作为一名法官,他从不气馁,从不懈怠,数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处理好每一起案件,赢得了群众信任。他出生在革命老区,是沂蒙人民哺育了他,沂蒙精神滋养了他。认识许庆晓的老百姓都这样说他,许法官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从不让公平正义迟到的人,一个始终与群众一条心的人,一个我们离不开的人,一名我们百姓的好法官。(吴允波 张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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