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方山县圪洞镇津良庄村位于方山县城以北,紧挨县城和209国道。山川秀丽、交通方便、人口众多、邻里和睦。然而这样的一个自然村背后的故事却不能提及。
2008年津良庄村根据上级安排,为解决危房户居住困难,为纳入危房改造的110多户村民在本村南沟湾规划危房宅基地,按村集体要求每户先缴纳宅基地费用10000元,随后村集体又收取办理房产证费用5500元,有部分村民的旧危房房产证也被村委收回。
2010年一期工程规划了4排66户,剩余40多户交了钱但至今仍未安排危房宅基地。有部分村民开工进行了主体工程修建,也有部分村民由于自身经济状况紧张未进行修建。
2013年村支两委引入开发商在南沟湾进行商品房开发,津良庄村委作为甲方与已规划了宅基地的66户(以下简称乙方)中的部分村民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为:甲方占用乙方的危房宅基地无偿给乙方2-4层90平米房屋一套,带地下室一间;如开发商中途停工:所抵押的100万资金作为违约赔偿金赔付给乙方,有关合同手续公正后抵押金由圪洞镇负责管理,乙方66户的危房宅基地由甲方负责按原来的安排号数为准交付给乙方户主。有部分村民已经修建完善也被甲方忽悠后拆除。不料开发商开发失败溜之大吉,甲方也未按合同进行善后处理把危房宅基地按原来安排号数归还给乙方。向乙方收取的5500元办理房产证的费用也不知道当时的村干部花到哪里去了,也未上交村委财务,承诺给乙方办理的房产证也一直没办下来。
村民们多次与村委、政府交涉,多次在方山县、吕梁市上访也未得到合理的答复。直到2019年方山县政府启动城北热源厂建设,在危房户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将我们的危房宅基地纳入建设范围,实行强占,并已开工修建。当时津良庄村委、县政府也未给我们任何赔偿,没有任何商量就强占了我们的危房宅基地,把我们苦苦等了十多年的危房改造项目彻底摧毁了,这无异于将我们的宅基地"巧取豪夺"。
对于方山县人民政府启动的城北热源厂工程项目,作为民生工程村民并无意见,但政府的每一项决策在考虑宏观大局的同时,也应对建设热源厂使用土地范围内涉及村民建设危房改造的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予以考虑,以避免为设施大的民生工程而出现损害村民的利益,这有违政府关注民生的初衷。
为了避免危房宅基地户主继续上访津良庄村委炮制了在本村三十亩坪修建"安置房"的计划,但"安置房"背后又是怎样的一个套路呢?"安置房"每套房110平米每平米1300元,地下室同样每平米1300元,但这比同样是给村民修安置房的其他村每平米贵出300元左右,村委规定原有的危房宅基地户主享有安置房地上面积费用15%的优惠,每户还得出十几万元,换算下来我们的危房宅基地只顶置了2万余元。村民原有的危房宅基地靠近县城,地理位置优越,2013年的时候就有本村人以九万元的价格交易宅基地,随着近几年房价的持续上涨,目前村民原有的危房宅基地估价约12万元左右,村民无形之中损失了10万余元,当时以9万元购买宅基地的本村村民无形之中赔了6、7万,得知这一消息的村民犹如天塌下来一般沉重,对于以种地为生的贫困农民来说10万元意味着省吃俭用多少年啊?苦等了10余年的宅基地说没就没了,这其中有些许贫困户至今还住在圪梁上的危房土窑洞里,每年雨季的时候时刻都担心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 党中央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座谈会上曾指示,要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地方政府要发展经济,为了扮靓政绩,不惜损害民众的利益。这种只顾"面子"不要"里子"的"花架子",把本该实打实的工作变成了作秀。都是贫苦农民2018年才响应国家号召整村脱贫,这不到一年时间就又回到了脱贫前,国家的脱贫攻坚工作何时才能实现?
试问根据这一事件的公道何在?法律何在?难道我们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难道我们这些穷苦百姓就应该忍气吞声吗?
举报违建
2020年四月份通过村民上访以及举报人走访方山县城建局、审批局、自然资源局、分管城建的催副县长了解到2019年津良庄村进行的安置房项目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土地部门也未划拨、立项、选址就进行修建,该工程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属于违章建筑。工程没有相关的许可证就没有相关的单位对质量、技术、安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予以监督,监管。工程质量等等就得不到保障。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020年5月在村民的举报下某网站记者走访了方山县相关单位证实了该安置房确实没有相关手续属于违法建筑,并于2020年5月8日将该违法建筑进行了网站曝光,但曝光两月有余该违法建筑仍在继续施工,是相关单位不作为?还是存在利益输送关系?又或是有保护伞在背后撑腰不得而知!! 请相关领导立即调查此事,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马上停止施工,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及相关监管单位的责任,在工程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有相关的监管单位监督再进行施工。
举报贿选
津良庄村2017年的换届选举是闹得沸沸扬扬堪称丑闻,某女村民躺在时任镇书记怀里的视频至今都能在优酷视频上搜到,候选人贿选资金达100多万,造成的影响并不亚于中国青年网报道的吕梁市交城县柰林村的贿选情况,闹得人们怨声载道,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举报人:方山县圪洞镇津良庄村村民王志强、刘智祥、张建君、康三涛、刘玉平、韩龙、高丽军、赵景生等人。
被举报人:方山县圪洞镇党委书记郭小平
方山县圪洞镇党委副书记吴小卫
方山县圪洞镇津良庄村村支部书记冯海生
方山县圪洞镇津良庄村村委会主任康二云
举报事项:
1、在津良庄的2017年换届选举中部分领导方山县圪洞镇党委书记郭小平、副书记吴小卫、津良庄村村支部书记冯海生作为选举负责人存在指导不力、执行不力、监督不力等行为。
2、请求相关部门依法对方山县圪洞镇津良庄村第十一届换届选举中康二云通过贿选当选村委主任的情况进行调查,依法确认其贿选行为违法,当选结果无效。
3、现任村委主任康二云上任后村里许多工程虚抬报价,涉嫌贪污,请求相关部门调查津良庄村近三年账目支出情况并予以公示。
事实与理由
方山县圪洞镇津良庄村在2017年年底进行的第十一屈村委换届选举中,当选的村委主任康二云在选举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本次选举应依法宣布无效。
在本次选举中康二云在本村大范围以每票500元的价格为其购买选票,以确保其顺利当选。康二云的贿选行为有王志强、刘玉平、康三涛、刘智祥、张建君、韩龙等人的书面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且对以上述不正当手段,妨碍村民行驶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委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其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故根据上述规定,康二云通过贿选手段当选的选举结果无效。依法追究郭小平、吴小卫、冯海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津良庄村历任村委主任都是被下一任村主任上访告下来的,可想而知津良庄村存在多么腐败的现象。 因为危房宅基地、安置房违建、贿选等问题村民们在方山县圪洞镇政府、方山县城建局、方山县国土资源局、方山县审批局、方山县执法大队、方山县信访局、方山县纪检委、12345市长热线、等等单位跑了无数遍、反映了无数遍,各单位工作人员相互推诿包庇,毫不在乎群众跑多少次腿,俨然一个铜墙铁壁的堡垒!村民讲:村主任说了就在方山县了随便告,一点都不担心!村支部书记还以极不文明的脏话骂上访的村民,可见村干部的嚣张霸道。 党的十八大六中全会指出要严厉惩治腐败,但是,这些地方官员和某些主管部门,依仗着山高皇帝远,对国家的方针政策视而不见,大搞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两面派官场作风。"两面派"作风的存在,不仅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且损害党的形象,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人民群众早已对之深恶痛绝。望各级领导严肃查处!!!
腐败分子的"套路"
1、花几十万贿选上位,
2、配合上面损害村民利息,强占危房宅基地,
3、以安置被强占危房宅基地村民为由修建毫无手续的违法建筑"安置房",虚抬报价往回捞本!
来源链接:http://www.cntvfz.cn/a/2020/sh_0717/3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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