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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重建祖堂,强行要在外工作的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资,合法吗

时间: 2024-04-04 14:04 作者:齐鲁文化教育网编辑部 来源:说法面对面头条号 点击:

湖南网友:我们一家人从90年代就已农转非,户口也早已迁出,转非前农村分配的土地也被生产队回收给其他人承包。如今老家已无任何亲人,即使逢年过节已经不回去了,现在老家的要重建祖堂要求我们出钱,还强制按人口出资,请问能随意重建祖堂吗?强制我们按人口出资合法吗?

 

观点解析:

首先,当下农村重建祖堂,也需要到当地的相关部门办理申报和审批的手续,必须得到国土部门的用地许可后方可修建。

其次,农村老家重建祖堂要求在外工作人员出钱从法律层面来讲,是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建祖堂的费用应该由集体经济组织筹集,你们的户口早已迁出并在外工作,已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法律也并没有任何规定可以强制收取。故此,你们没有法律义务支付这种款项。

​ 从道德义务来看,水有源,树有根,无论你们现身居何处,富贵贫穷否,你们的根就是这个祖辈生你养你的地方;祖堂是供奉先祖、家族议事、发扬家族团结的地方,应随大流,顺众意出一分力。

笔者认为,你们可以对农村老家这种公益事业进行捐款,并不是农村要求你们按份子钱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条: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五条: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最后笔者建议,农村重建祠堂也好,重建祖堂也罢等公益事业请勿强制要求出资人以某种色彩、摊派、道德绑架等异化捐款,这种强制或变相强制捐款不仅违反民法的财产处分公平自愿的原则,也侵犯了个人财产权利。(文/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

 
 

(责任编辑:齐鲁文化教育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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