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朝南开,没钱进不来。”封建社会的肮脏腐败,今天依然还在河南洛阳上演。
5月30日,网友林海彬爆料称,河南洛阳市高新区法院副院长黄涛接待群众时出言不逊,称“我是黄院长,不是黄局长,你给我出去!!”
黄院长面对办事群众,如此高高在上、一幅“官老爷”的样子,他背后的潜台词也许是:“我已经从执行局长提拔为副院长了,你竟敢还喊我局长,把我的官都喊小了。”
一言不合,就将办事群众轰出门去——“你给我出去!”只有这样才配得上副院长的威风,这才彰显得出副院长的做派。
“黄院长好大的官威!”为了不冤枉一个好人,我们努力还原事情的来龙去脉。
虚假诉讼被依法撤销,执行回转投诉无门
林海彬是洛阳市伊川县知名企业家,与曹文克的借款民事纠纷(标的额1500万元)历经洛阳两级法院审理,均已胜诉((2019)豫0329民初2935号民事判决书、(2020)豫03民终43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2019)豫0329民初2937号民事判决书、河南省(2020)豫03民终1010号民事判决书;(2019)豫0305民初3199号判决书;)。
为逃避执行,曹文克勾结洛阳高新区法院法官史建榕,与洛阳青立机械有限公司恶意串通,炮制虚假诉讼转移财产。在林海彬多次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法院仍一意孤行出具了(2019)豫0391民初662号、663号两份民事调解书。
随后,曹文克与洛阳高新区法院法官游赋斌合谋,以查封曹文克公司为名(依据就是上述两份民事调解书),执行走曹文克质押给林海彬的价值2000余万元的机器、零件。
数千万元的资产竟被合谋弄走,林海彬为此四处奔走。黄天不负苦心人,2022年7月,这两个调解书已被法院裁定撤销((2022)豫03民终3507、3502号民事判决书。)。林海彬多次向洛阳高新区法院反映,请求他们执行回转,都没人理会。
林海彬无奈之下,只好去找高新区法院执行局长黄涛,当时正是他带队执行的公司财产。林海彬当时压根儿就不知道黄局长早已高升为黄院长了,一不小心喊错了职务,让他始料不及的是,迎面就是一顿痛斥。
合法经营被污蔑为黑恶势力,“领导非要把你弄进去”
一顿痛斥,对林海彬而言还算是幸运的。早在2020年,林海彬与曹文克民事案件诉讼期间,洛阳伊川县公安局民警杨万彬、张俊鹏曾以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为由,对林海彬予以刑事立案,导致林海彬胜诉判决的执行被叫停。
在报检察院批捕时,检察院却认为不够罪,不予批捕。后伊川公安又给林海彬变更罪名,以强迫交易罪二次报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不予批捕。2020年6月12日,伊川公安对林海彬进行变更措施,办理取保候审。
家人要求给个说法,得到答复却是,“这是上面领导交办的案件,他级别比较高,非要把你弄进去。”
直到河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2021年6月,伊川县公安局才做出“没有犯罪事实”的结论,撤销了林海彬的刑事案件。理应追究曹文克等人诬告、陷害的刑事责任,但至今没有下文。
“虚假诉讼”触犯刑法,公安机关却不立案
触犯刑法就必须追究刑事责任。林海彬向洛阳市公安局控告曹文克等人涉嫌虚假诉讼罪,接警的涧西公安分局既不说立案,也不说不立案,连个法律文书都不给,直接给他关上了复议的大门。
让林海彬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啥曹克文一伙到政法机关指鹿为马、肆意妄为,就马上有官员为他们大开绿灯,作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和企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咋就这么难?难道真应了那句俗话:“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到底有没有说理的地儿,林海彬在等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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